運用神賜給我們的選擇權

張海莎
張海莎 元二支會

感恩常常可以在「來跟從我」裡面學習福音知識。最近,我看到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:在沒有神的明確指示下,為什麼作出一些決定對我們是有益的?

  我在想,為什麼神有時會給我們明確的指示,而有時就留給我們自己來決定呢?這令我想起工作上的安排。我的老闆是一個很大膽的人,工作上無論大小事情和問題,他都願意放手給我自己去安排和解決,他只會事先告訴我他想要的結果。當然,有時我也有一些做得不好或出錯的地方,但老闆亦會給我機會去繼續嘗試,又會給予我更多指示,避免下次再出錯。老闆這樣做,讓我感覺到他對我有很大的信任。

  主在教義和聖約也教導了相近的原則:約瑟·斯密和他的同工做很多事,對主來說都沒有關係。

  「······要按照你們認為好的方式建造或購買一艘船,那對我都沒關係······」(教義和聖約60:5)。

  「······他們走水路或陸路,對我都沒關係;今後,這方面要照他們會知道的,照他們的判斷行事」(教義和聖約61:22)。

  「······按照你們認為好的方式,一起或兩個兩個去,對我都沒關係;只要忠信······」(教義和聖約62:5)。

  只要我們忠信和忠誠地遵守神的誡命,主對我們的信心是很大的。祂相信我們會依靠聖靈、所獲得的經驗和資訊,為所有的事做最好的判斷。就算出錯,也可以靠耶穌基督贖罪的祝福去悔改,繼續嘗試。

  我們真的希望生活中每一件事都被指示嗎?或是運用神賜給我們的選擇權自行抉擇?我相信我會選擇後者,因為這是獲得真正快樂和最大進步的唯一方法。我見證天父和耶穌基督真的很愛我們每一個人,祂們認識我們的名字。我們是神的孩子,當我們運用智慧去選擇時,祂們會很喜悅。我知道我分享的事情是真實的,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