犧牲帶來的祝福

希望我們可以準備好自己,當有一天我們需要犧牲時間、金錢和名譽去接受召喚和跟隨神的時候,我們能說:「我願意去做主所吩咐的事情。」

    犧牲是自願的,沒有人能夠逼我們。神需要我們犧牲什麼?古代的時候,犧牲流血的祭品(尼腓三書9:19-20),現在則是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,是悔改,「願意犧牲——來遵守誡命,他們就是我所接納的」(教義和聖約97:8)。艾易希長老在「蒙主接納」裡說:「有太多時候,我們以為犧牲是指很重大或很難完成的事。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,這也許是事實,但是在大部分的情況中,犧牲指的是每天都要過基督真正門徒的生活。」犧牲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複雜和難做。

    記得在新約聖經裡有一位年青人,他問耶穌基督,他已經遵守所有的誡命,還缺少什麼?主很喜悅他,並叫他: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,你還要跟從我。」這位年青人憂憂愁愁的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我在想,如果主要我這麼做,我也有堅不可摧的信心答應主嗎?

    豪惠‧洪德會長曾說:「順服天父的旨意不一定容易。」他還說:「有能力堅持自己的原則,並照著自己的信仰正直、忠信地生活,才是最重要。對我們的原則忠信誠實,則國王、競爭、火窯都無法使我們妥協,為了神在地上國度的成功,願我們『隨時隨地,在所有的事上作神的證人,直到死亡』。」(「完全獻身承諾」)

    希望我們可以準備好自己,當有一天我們需要犧牲時間、金錢和名譽去接受召喚和跟隨神的時候,我們能說:「我願意去做主所吩咐的事情。」

    戈登‧興格萊會長說過:「犧牲是宗教的基本要素,沒有犧牲就沒有對神真正的崇拜」,祂應許說:「凡為我的名撇下俗世事務的,必要得著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」(馬太19:29)。

    我也為此作見證,五年前我接受了傳道召喚,撇下了一切,犧牲了金錢和時間去把福音傳給那些願意跟隨主的人。在傳道時期內,我得到聖靈帶領我做一切的事情。就因如此,我在這黃金時期內獲得使我一生受用的靈性經驗和知識。讓我能積財寶在天上,讓我能把我的眼睛專注在神的榮耀上,讓我能繼續忠信地生活下去。我願為主和祂地上的國度犧牲,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