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誡命」等於「愛」

何中曦
城門支會

在這個六日五夜的FSY中我們小隊要起一個隊名。我們的隊名是以服務為主題。我們的小隊目標是「日行兩善」和「幫助身邊有需要的人」,像耶穌基督所教導我們一樣,要培養基督般的愛。(摩賽亞書2章17節)

在FSY活動中我們每天都會聽指導夫婦所分享的信息,令我最印象深刻的信息是「誠命=愛」。兩位資深的夫婦教導我們,父母或天父給我們規則或誡命時,是因為他們愛我們;誡命是關於愛的,因為最大的兩條誡命也是關於愛:「……愛主你的神。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』」(馬可12:30,31)。天父希望將最好的東西給我們,祂希望我們能變得像祂一樣,並最後回到祂的身邊。

在我未聽這個信息之前,我覺得誡命是一種約束,但我聽完信息之後,就明白了為何會有誡命。我覺得誡命是神為表達對我們的愛而建立的,就如我們FSY的主題經文一樣:「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」(約翰福音14:15)。

在一個活動中,每兩個人分成一組和自己的組員分享。我們的題目為「我承受祂的名是什麼意思」(教約20章77節)。我們接受洗禮時便承受了基督的名,我們每週領受聖餐表明願意承受祂的名,並承諾一直記得祂。當我看到這本FSY手冊時,它講到「我承受祂的名如何影響我成為怎樣的人?」這本小冊子提到前區域七十員克雷頓‧柯丁森長老的分享,他講到「如果你們還有人靠著他人的見證而活,我邀請你們每天安排一小時的時間也探索摩爾門經是不是真實的,因為這樣做會改變你們的心好像祂已改變我心一樣。」我覺得這話對我來說十分有啟發性。我知道有些從小在教會長大的成員還沒有強而有力的見證,或對救主缺乏信心。克雷頓‧柯丁森長老教導我們如何靠著摩爾門經,去獲得強而有力的見證和如何承受基督的名(摩賽亞書5章8,11節)。

有一個晚上,我獲得非常特別的經歷。我去了一個地方觀星,我看到了很多很多星星。我知道神創造了無數的星體和世界,我亦知道人是無法記住這星體的數目,但神就有一個確實的數字。那時候我做了一個祈禱,我有一種難以形容的感覺。這是充滿了喜樂和平安的感受,充滿聖靈,也加強我對神的見證(摩西書1章33,35,37-39節)。

總會七十員洪德偉長老說:「回到神的身邊是我們今生最大的目標,我們決定跟隨我們的信仰時,我們必須有決心,而且要知道這條道路永遠不會是方便、舒適和輕鬆,但往後的祝福就是可以回到神的身邊。」我知道我們回到神的身邊,是代表我們得到高榮國度最高的榮耀,也代表有永生,可以永恆地進步。我們要將神的事工放在第一位。教會的領袖提醒我時刻要準備好自己,因爲我們無法得知救主來臨的時間。我知道我們在今生會有很多考驗和試探,但我知道只要緊握鐵桿,走那條直而窄的道路,我們就可去到神的身邊,與祂同住(教約65章5,6節)。

我在FSY的這一個星期中,聽到了關於基督的、原本不熟悉的信息,也加深了對祂的認識,釐清了一些自己錯誤的想法。這一個星期內,我不斷地讀經文和祈禱,令我增加了對神的見證和很多靈性經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