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業資源服務 - 主教

就業資源服務 - 主教

身為主教,我能做些什麼來協助待業的支會成員?

身為主教,你須督導定額組及慈助會領袖在回應支會就業需求上所作的努力。主教負有找出及照顧窮人的神聖職責。(見教義和聖約84:112;107:68)

「而​主教​紐​奧‧惠​尼,​也​要​到​各​教會​和​各​分會​附近​旅行,​尋找​窮人,​藉著​​使​富人​和​驕傲​的​人​謙卑,​去照顧​窮人​的​需要」(教約84:112)

「因此,​主教​的​職位​與此​不同;​因為​​主教​的​職位​是​主理​一切​俗世​事務」(教約107:68)


主教應盡力了解支會成員的屬世情況,並確保有需要的人能得到適當的照顧。


於決定哪些教會成員需要協助及該提供何種協助時,主教應該尋求靈感,並運用下列的基本福利原則:

1/   找出窮困者。
2/   提醒個人的責任。
3/   維持生活所需,而非生活品味。
4/   先提供所需用品,而非現金。
5/   提供工作及服務機會。





定額組及慈助會領袖協助主教完成有關的責任。 (見「定額組及慈助會領袖的責任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