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十員大衛·伊凡長老
亞洲區域會長
幾年前,總會會長團邀請我到一個委員會當中服務。這個委員會當時正設法找出教會能做哪些事情,來大幅造福新生的一代,鞏固他們的信心。這個委員會是由本教會總會輔助組織領袖和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,以及其他總會持有權柄人員所組成。我們考慮了許多可能的方法,然而,經過數月研究後,委員會僅建議了一件事。那件事就是將年輕弟兄的傳道年齡限制降低至18歲,年輕姊妹則降低至19歲。
為了回應這項研究與主的先知多馬·孟蓀會長所受到的啟示,傳教士的年齡降低了,成千上萬的年輕人響應召喚去服務。當時蒙召去傳教,且至今仍繼續在所屬服務中服務的人,在服務的過程中,對於天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,以及祂們真實的教會,即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,他們的見證和信心都受到鞏固,並持續獲得強化,他們對同胞的愛也加深了。 世界各地有成千上萬神的兒女接受耶穌基督復興的福音,透過接受洗禮和聖靈的恩賜立下他們的第一項聖約。傳教士和他們所教導的人們,對於聖殿婚姻和受印證的永恆家庭的決心增強了;他們對於配稱進入聖殿,並擁有自己受印證的永恆家庭的渴望變得更加強烈。 這些就是傳道服務所帶來的祝福。
納爾遜會長曾多次談到門徒身份的「聖約道路」,他在對教會成員的首次發言中如此說道:「現在,我要對教會的每一位成員說,留在聖約道路上。各位藉著與救主訂立聖約和遵守聖約,來表明跟隨祂的決心。因此,向世界各地的男人、女人、兒童敞開的屬靈祝福和機會的大門,也會為各位敞開。」1
我們與神所訂立的聖約構成了「聖約道路」,那些聖約能帶領我們個人和家庭回到神身邊和祂的面前。在一個年輕人的生命中,最能將他(她)與這條聖約道路緊繫在一起的,就是選擇忠信地去傳教。
在我的生命中正是如此。放下兩年為主去傳教的決定,比任何其他事情更能帶來良好的影響。事實上,我生命中的每一件好事,都是我決定去傳教的結果。我就是在傳教的時候得到聖靈明確無誤的見證,知道摩爾門經是真實的,以及約瑟·斯密是主復興福音的先知。我意識到我最大的渴望就是要和我的妻子印證在一起,與她一起在正義中撫養家庭。我下定決心要終生事奉神和祂的兒女,我與神立下聖約,承諾要遵守祂的誡命、悔改,在一生中持續呼求祂的名。我逐漸認識神,愛祂並且信任祂。我知道祂愛祂的兒女,而「祂做的事,沒有一件不是為了世人的益處;祂愛世人,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,好吸引所有的人歸向祂。」2我知道神愛我和教會其他成員,「祂邀請所有的人都歸向祂,嘗受祂的良善。」3這些事全都加深了我對神和對祂兒女的愛,不論我有幸在何處見到他們。
還不只是這樣。我就是在傳教的時候明白與他人分享福音的快樂,我愛我所教導的人們,我生命中最大的快樂之一,就是看見他們的子女在福音中被養育長大,他們的孫子女受到耶穌基督福音的祝福。我不僅愛這些美好的人,這些年來他們也一直愛著我和我的家人,鞏固我們。
我見證並作證,主渴望祂的兒子們和祂的許多女兒們都去傳教。請來與我們一同加入傳道服務,傳道服務所帶來的祝福再怎麼強調都不為過。的確,正如主對那些當時正在考慮傳道服務的其他年輕人所說的那樣:「現在,看啊,我告訴你,那對你最有價值的事,就是對這人民宣講悔改,使你帶領靈魂歸向我,使你在我父的國度中與他們一同安息。」4我見證,選擇去傳教就是對你和那些你將要服務的人最有價值的事。我愛主,也永遠感謝祂讓我去傳教,並透過為祂的兒女服務而逐漸認識祂。
圖說:大衛·伊凡長老
註:
1 羅素·納爾遜,「我們齊向前」,利阿賀拿,2018年4月
2尼腓二書26:24
3尼腓二書26:33
4教義和聖約15: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