採訪新任傳道部會長

採訪新任傳道部會長

李均定(Lee H. Van Dam)自2006年7月1日,擔任中國香港傳道部會長。李會長生於美國猶他州的教會家庭,8歲時,父親前往荷蘭擔任傳道部會長,他跟隨父親旅居海外,亦在當地受洗。李靄莉姊妹(Sister Holly Hemming Van Dam)的父母亦是教友,她於奧克拉荷馬州長大。

李會長與李姊妹在猶他大學認識,於1974年5月在鹽湖聖殿結婚。他們都是資深的教友,有兩個女兒和六個孫兒。兩個女兒曾分別在智利及巴西傳道。李會長擔任傳道部會長前,曾任支聯會第二副會長、高級諮議員及主教。工作上,他擁有經營房地產業務的公司。而李姊妹曾擔任支聯會兒童會會長,支會婦女會、女青年及兒童會會長等召喚,是一位家庭主婦。

李會長對香港並不陌生,早在1966年,曾經來港傳道。當時他隸屬南遠東傳道部,曾參與興建元朗會堂。他的中文姓名「李均定」,是由當時的教會翻譯員伍吉慶會長命名。李會長高興地展示1965年首次發行的中文摩門經,及1967年元朗會堂的奉獻儀式相片,當時擔任十二使徒的興格萊戈登會長亦在相片當中。

李會長幽默地跟我分享當年特別的傳道經驗:他在沙田地區傳道時,因為人手調配的問題,沙田分會的會長曾充當他的傳道同伴。另外,由於當時分會未找到合適的姊妹擔任婦女會會長,所以他獲按手選派暫代此職。再者,李會長夫婦表示很喜愛香港的美麗景色和各式各樣的美食,特別是中式點心。

李會長夫婦熱愛傳道工作,對於他們的召喚感到興奮和蒙福。作為傳道部會長,需要帶領約160名全職傳教士,李會長認為最大的挑戰是要時刻按照主的意念來帶領傳道部。而李姊妹認為最大的挑戰是確保每一位傳教士都有健康的身體,履行傳道的職責。

李會長期盼傳教士能夠:

成為《宣講我(主)的福音》的傳教士;

組織《宣講我(主)的福音》的同伴團;及

建立《宣講我(主)的福音》的支分會。

李姊妹亦提醒每位傳教士,謹記「服從帶來祝福」的原則。

李會長夫婦期望有機會為教友及慕道者服務,分享美好的福音,成為他們的好朋友。

李會長認為香港是傳播福音的好地方,感謝神讓他擁有神聖的信息(福音)及神聖的使者(傳教士),在這個特別的時刻(最後福音期),蒞臨香港推展傳道事工。■